投保流程
PROCESS
承保销售服务承诺
诚信经营
合法诚信经营,规范服务行为;坚持诚实守信、公平正义原则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和相关规定,依法合规经营,遵纪照章办事;严格遵守从业行为准则,严格执行费率规章,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。
快速响应
为更好地体现我公司的经营理念,提高对客户的服务,公司制定了快速响应服务机制。
- 保单、批单:在收到投保单或批改申请书盖章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,将保单或批单通过面送的方式送达被保险人或者通过快递寄出。
- 保险人承诺及时解决被保险人提出的合理要求,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问题或询问,保险人将在12小时内或被保险人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予以明确答复。
-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产技术人员、安全管理人员、保险负责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涉及保险知识方面的问题或对保单、条款的理解等问题随时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。
专业营销
耐心细致地向客户介绍和说明保险条款,并明确说明免除责任,使客户正确理解投保后的保险利益和应履行的义务; 引导客户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指导客户如实填写投保单,提醒客户注意事项。做到接待客户热情,服务周到、文明耐心,迅速回应客户咨询,及时提供服务,不推诿懈怠。
客户至上
提供预约上门承保服务,凡在本公司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,均可电话预约,并根据客户要求,设计投保方案,上门办理保险手续。销售人员主动提供便于客户联系的通讯方式,对于客户的有关咨询和要求,尽快给予答复,或寻求公司相关部门的帮助。
WE PROMISE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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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赔流程

理赔服务承诺
1. 我公司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025-87780877,提供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的接报案服务。
2. 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,承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。
3. 现场查勘后1天内,以邮件形式一次性告知索赔材料清单。
4. 损失金额低于人民币1万元的赔案,承诺免除现场查勘。
5. 收到被保险人索赔证明资料后,1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;情形复杂的,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,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;
对于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,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。
6. 在核定结果确定后,3个工作日内,将核定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被保险人。
7.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,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,完成赔偿金的支付,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如因我公司原因,造成延迟支付,我公司承担赔款延迟期间内的银行存款利息。
8. 根据第5条规定做出核定后,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,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,并说明理由。
9. 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、资料之日起60日内,对其赔偿数额不能确定的,将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行赔付;
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,将支付相应的差额。